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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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九去了后厨,孟初一还支着耳朵听那两个商贩的对话。
  “你这瘦得这般厉害?这一路不太平?”
  “不太平哟,我从北境边上绕过来的,原先的官道不敢走了…”
  “怎么?山匪?”
  “哪是山匪。”他压低了声音,伸长脖子凑到另一人耳朵边,“是蛮子动了,不少部落都集到一块,往东边挪了,怪了。”
  “也不知夜凉王的大军能不能挺住,咱们这些小商小贩活路越来越少了…”
  谈到伤心处,两人再不言语,只专心喝茶吃饭。
  第96章
  冬日里的夜, 寒风呼啸,雪粒子打着旋儿地摔在窗纸上,发出簌簌的响声。
  油灯照得屋内暖黄, 孟初一趴在案几上, 将写好的纸条封进腊丸,绑在嘎嘣脆的腿上。
  若说这些日子的好事, 便是它又能飞了,是给她瞧病的太医给竟然将它医好了,只是她自己的寒症还在。
  推开窗子, 风雪猛地灌进屋里, 吹得她发丝飞扬, 嘎嘣脆抖了抖翅膀,没入沉沉夜色。
  她关了窗子,又将汤婆子抱在怀里。
  秋去冬来,她最是怕冷。
  索性现在钱够花, 晚上被窝里放满汤婆子, 屋里的炭火也烧得足足的,只不过没有王府里的地龙舒坦,也不如那人的怀抱。
  她将今日所听到的那些琐碎信息整理好, 也不知能否帮得上忙, 但还是让海东青送去王府暗庄那里。
  也不知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何时结束,而那个人又何时归来。
  门外传来敲门声。
  “姐,你睡了吗?”
  “没呢。”
  三九推门而入,手里又是几个灌好热水的汤婆子。
  “今晚上冷的出奇, 你再多放几个。”
  初一看他将汤婆子放进被子里,又捡了几块红罗炭放进燃烧正旺的炭炉里。
  这还是嬷嬷送来的上等好炭,无烟无焰, 火燃得久,又不呛人。
  就连炭火,他都安排好了。
  在紧锣密鼓的战前准备时,他哪来的时间呢?
  知道答案的人,并不在这。
  所以她无处可问。
  三九放置好了汤婆子,又嘱咐道。
  “早些休息,一早又要早起。”
  “嗯。”
  夜更深了,孟初一钻进暖融融的被窝,沉沉睡去。
  ……
  旷日持久的冬日最后一场雪,洋洋洒洒地落下。
  孟初一坐在脚店柜台后,翻看着京城最流行的画本子,随手捻起一颗烤得熟甜的红枣丢进嘴里,不时哈哈大笑。
  店里的行商、脚夫倒也见怪不怪,只知道这老板运气极好,在京城里开店,并未别地痞勒索过,就连官差见到她都客客气气。
  店里的吉祥物是头半人高的猛兽,平日里趴在柜台边的火炉边,懒洋洋地睡大觉。
  能在京城这地界站稳脚跟,想必也不是寻常人能做到的,无论如何,花最少的银钱,住店歇脚,总归是件好事。
  风雪依旧,店里倒是热气腾腾。
  三教九流、各色人等,都品着粗茶,闲聊战事吃紧,再接着讲讲花楼里的头牌花落谁家,铁匠铺子的新媳妇腚大。
  炭火上的水壶冒着热气,咕噜咕噜给众人的闲谈搭着曲儿似的。
  门帘子被掀开,还带进来一股子风雪,身着大氅的沈扶苏收伞而入。
  其他人倒是见怪不怪。
  “今儿个怎么有空来?”孟初一放下画本子,露出烤得红扑扑的脸来。
  沈扶苏掸了掸身上的积雪,将貉子大氅解下,随手搭在椅背上。
  “你不知道?”
  “知道什么?”
  “快过年了。”
  孟初一愣住,轻轻笑开。
  “倒真是…”
  沈扶苏看她浑不在意,眨了眨眼。
  “务必跟我回去一趟。”
  孟初一看他的表情,觉得有古怪。
  “你要娶亲了?还是高中了?这也没到春闱的日子…”
  沈扶苏摇摇头,“你肯定是猜不到。”
  “这么笃定?”孟初一转了转眼珠,“我这还有不少客人,怎么能撂挑子。”
  “总有伙计在,有事你再回便是。”
  孟初一想着确实有些日子没见尧金娘,天寒地冻,不方便走动。
  “本想着大年三十再回去吃团圆饭,既然你这么盛情邀请,我就勉为其难。”
  沈扶苏将自己的大氅递给她,“外面冷。”
  孟初一不接,直接将身上的夹袄裹紧,跟花婶儿嘱咐了几句,这才抬脚出门。
  马车就停在门口,里面铺着厚垫,还有备好的汤婆子暖炉,一点都不冷。
  沈扶苏紧随其后上了车,车夫这才扬鞭驱车。
  虽说两人现在以兄妹相称,可孟初一并没有像从前那般大大咧咧,很是守礼。
  沈扶苏知道,她不想再让他误会。
  两人坐着马车赶到沈府,下了车就见到一个做梦都想不到的人站在檐下,手里还抱着个襁褓。
  “胖婶儿?!”
  孟初一小跑过去,搓了搓眼睛,确认自己不是在做梦。
  真的是吴秀秀,但比从前瘦了不少,可模样还在。
  孟初一拽着她的手就往屋里拉,“这么冷的天,你怎么在外站着,这是你的小娃?”
  襁褓里的嫩娃娃闭着眼睛睡得正香,白白胖胖。
  吴秀秀也有些激动,小心将手里的襁褓递给她,眼睛粘在了她身上似的。
  “我瞧瞧,这脸色好了不少,身上也有些肉了…”嘴里念叨着,又伸手擦脸角的泪。
  尧金娘张罗着让两人坐下,又忙着去灶房安排饭食。
  沈扶苏则伸手接过襁褓,让激动的两人好腾出手来拥抱。
  一晃就将近一年才见面,却像是隔了一辈子那么长。
  “李叔呢?”
  “他去衙门报备,等会就回来。”
  “阿莲呢?”
  “嫁了人,过的也好。”
  “你们怎么来了?还走不走?”
  吴秀秀摸着她的小脸,也跟着激动起来,“不走了,就待这。”
  孟初一一把抱住她,眼圈都红了。
  “三九天天念着,还给你们写信,你们都收到没有?他现在还在学堂,等一会儿就去将他接过来……”
  “慢点说,咱们时间长着呢,十五呢?没跟着来?”
  吴秀秀还不知孟十五的变化,只当他还是接手财产的富家子弟。
  孟初一埋在她肩头,罕见的沉默了。
  “这丫头睡得这般好,晚上不会闹人吧?”沈扶苏盯着襁褓里的小娃娃,笑问道。
  “晚上也睡得好,不闹人,也不知我哪辈子修的福分,来当我的闺女。”吴秀秀的目光温柔,落在那襁褓上。
  她终是得偿所愿,有了自己的孩子。
  孟初一依偎在她身侧,笑着打趣。
  “也许是她修了几辈子,才能当你的闺女呢。”
  吴秀秀伸手点了点她的鼻尖,“数你最会哄我!”
  等李叔从衙门回来,三九散学被接到沈府,桌边坐满了人,皆是喜气洋洋。
  三九非要抱着妹妹,喜欢的不知怎样才好,絮絮叨叨讲着自己在学堂的趣事,承诺等她长大了,也带她去学堂见见自己的那些同窗死党。
  沈佩之公务繁忙,只托人带了两坛好酒回家。
  “现在战事吃紧,劳民伤财,他忙得几日都回不得家…”尧金娘举着筷子,替他解释。
  沈扶苏夹了菜到尧金娘碗里,“总有打完的那天,以后,就好了。”
  吴秀秀叹了口气,“真不知道得打到什么时候……”
  本来她守着孟初一留下的粗茶铺子,日子过得平淡幸福,战事一来,桃源县多了不少流民。
  太平日子就不再太平,烧杀抢掠的事时有发生。
  即使有刘捕役的照拂,可还是难以为继。
  正巧沈扶苏来信相邀,又说了孟初一很是想念她,就这么一咬牙,兑了铺子,一家三口驾着马车来了京城。
  一路上,也是心惊肉跳。
  好在安全抵达。
  吃过饭,一行人不便在沈府久留,就都到了孟初一的脚店。
  吴秀秀也就跟到了家一样。
  铺子里的伙计多是女人,都是逃难到了京城的流民。
  花婶儿见老板对这一家三口的热络,便知道要仔细对待,收拾出最好的一间房,又将一应用具准备妥当。
  夜深人静,吴秀秀奶过了孩子,轻手轻脚下床。
  “还不歇着?干啥去?”李老大将孩子轻轻拍着,打着哈欠。
  “我去找初一说说话去,你先睡。”
  吴秀秀有太多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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